一、新刻公章應提交的備案材料
(一)、黨政機關、軍隊、民主黨派和工會、共青團、婦聯(lián)等團體的各級組織、機構提交的材料
負責人親自辦理:
1、批準設立相關單位、組織、機構的批文(原件+A4復印件);
2、任命文件(原件+A4復印件);
3、上級機關(主管部門)開具的公函(介紹信);
4、負責人身份證(原件+A4復印件);
委托經辦人辦理:
4、負責人身份證(A4復印件);
5、經辦人身份證(原件+A4復印件)或工作證(軍官證)原件。
(二)、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應提交的材料
法人親自辦理:
1、民政部門核發(fā)的的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登記證書(原件+A4復印件);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原件+復印件);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復印件);
3、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;
4、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(三)、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應提交的材料
1、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正本(原件+A4復印件);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原件+A4復印件);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A4復印件);
4、經辦人身份證(原件+A4復印件);
5、分公司需要總公司介紹信;
6、中英文印章需外資投資批準證書或對外貿易備案登記表復印件。
(四)、事業(yè)單位、村(居)委會應提交的備案材料
1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公函(介紹信);
2、單位成立的批準文本(原件+A4復印件);
3、任命文件(原件+A4復印件);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原件+A4復印件);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A4復印件);
5、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;
6、經辦人身份證(原件+A4復印件)。
(五)、其他要求
1、刻制報關專用章,除規(guī)定材料外,還應提供海關的報關證書;
2、業(yè)主委員會等特殊組織刻制公章,需持有主管部門備案證明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3、刻制鋼印的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非法人單位不得刻制;
4、公司破產需刻制破產管理人或破產清算組公章的,需提供法院判決書、判決書指定管理人所在單位開具的介紹信、判決書指定管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二、重刻公章應提交的備案材料
(一)、更名重刻
1、新刻公章需要提交的所有備案材料;
2、工商部門核發(fā)的《企業(yè)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》(原件+A4復印件)。
(二)、損壞重刻
2、出示已損壞的原公章,并拍照上傳或者提交主管部門、登記管理機關封存、銷毀原公章的證明材料;
3、原公章?lián)p壞不明顯,尚能繼續(xù)使用的,應在重新刻章前當場破壞章面,確保原公章不能繼續(xù)使用。
(三)、更換重刻
2、出示并當場破壞原公章,確保原公章不能繼續(xù)使用,并拍照上傳。
三、遺失補刻公章應提交的備案材料
2、登報作廢啟示,并聲明尋回后不再繼續(xù)使用;
3、非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辦理的,授權委托書需經當?shù)毓C部門公證;
4、所有股東身份證(原件+A4復印件);
5、法定代表人在逃、失蹤、死亡等特殊情況,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書的,需提供經當?shù)毓C部門公證的公司章程、董事會決議或者所有股東簽字確認的情況說明(單位參股的加蓋單位公章);
6、因公章被盜搶需要補刻的,除按照遺失補刻要求提交備案材料外,還應提交報案證明(受案回執(zhí))。
四、增刻公章應提交的備案材料
2、非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辦理的,授權委托書需經當?shù)毓C部門公證;
3、法定代表人在逃、失蹤、死亡等特殊情況,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書的,需提供經當?shù)毓C部門公證的公司章程、董事會決議或者所有股東簽字確認的情況說明(單位參股的加蓋單位公章);
4、單位法定名稱章除可增刻1枚鋼印外,不予增刻;法定代表人簽名章只備案1枚作為公章,其余增刻一律視為私人印章,不作公章備案;
5、增刻印章需要在介紹信上蓋最后一個編號的印章印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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