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9-13 | 瀏覽次數(shù): | 掃碼分享
《印章治安管理辦法》第十三條 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,只能申請刻制一枚單位法定名稱章。 規(guī)格: 個體戶法定名稱章:38mm 企業(yè)單位法定名稱章:40mm 每個單位限刻一枚。 法人單位可以增刻鋼印公章一枚。